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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:四项举措强化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
发布日期:2018-06-29 18:19:07来源: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:41

为加强监管单位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(简称“三重一大”)事项的监督,规范监管单位决策行为,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通过强化四项举措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掌握监管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工作动态,加强与监管单位精准对接,实现有效监督。

    明确监督重点。派驻组通过对参加监管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会议普遍涉及内容进行分析整理,制定了《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关注环节要点》,以利参会有的放矢。如资金使用是否有财政预算,做到专款专用;购买服务对方是否有相关资质,合同签订各环节是否严谨,充分考虑到风险点。 同时,要求监管单位加强对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学习,进一步明确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的原则和要求,规定了对凡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都必须坚持规定程序,进行规范动作,并自觉接受派驻组监督。

    强化会前沟通。派驻组要求监管单位召开涉及“三重一大”会议时需提前2天告知,并报送会议议程。派驻组确定并反馈参会人员,并根据议程事项确定会议强调重点内容。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,派驻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、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,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。截止目前,参加监管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会议9次。

    明确责任追究。要求监管单位规范使用“三重一大”记录册,实行一事一记,对会议讨论主要环节作详实记录,全程记录时间、地点、责任人、参与讨论的过程或环节、处理结果等,形成专门的会议档案,为检查、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。同时派驻组不定期对监管单位记录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,提出相关建议。

    强化监督检查。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、专项督查为辅,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走访等方式,重点围绕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事前是否申报、制度是否建立、决策方式是否明确、权限是否清楚、程序是否规范、执行是否严格有效及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进行督查,确保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位。(赵彩燕)

编辑:黄绍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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